信息时间:****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按照关于印发《宜昌市****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宜昌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昌市****
联 系 人:高开华、徐晓玲
联系电话:****-8042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