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哈密路段监控分中心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公告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哈密路段监控分中心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哈密路段监控分中心建设项目质量检测
1.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13636.36㎡。场地内设置一栋综合办公楼与一个大门值班室,场地内总建筑面积为:14193.62㎡,其中综合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176.96㎡,建筑层数为地上11层,地下1层,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大门值班室总建筑面积为:16.66㎡,地上1层,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建筑高度为:3.75m。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1个合同包,即SYJC-1合同包。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现场各种建筑材料,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钢筋原材料及连接件(如:力学性能检测、拉伸、弯曲等),水泥物理试验,普通烧结砖及烧结多孔砖,自保温砌块,砂石筛分试验,混凝土及砂浆强度试验,室内外回填试验,蒸压加气砼条板墙及砌块,空心砌块,混凝土、砂浆标准养护,防腐、防水材料检测,砼抗渗、抗冻检测,土工试验,钢管脚手架扣件,安全用品防护,电线电缆检测,外墙检测(保温材料、保温装饰一体板、石材、耐碱玻纤网格布、胶粘剂、抹面胶浆、外墙拉拔),门窗检测(五项检测),管材检测,实体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检测,混凝土配合比,防雷检测,探伤检测,防水材料性能检测、砂浆强度检测、土工试验(压实度、含水率等),地基承载力检测,钢结构焊缝检测,室外配套等相关检测,特种设备的检测,消防检测,防火涂料(耐火性)检测,建筑幕墙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检测内容。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全部检测报告为止。
2.3服务地点:哈密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持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类资质或专项类资质,专项类资质应至少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对于新旧资质平稳过渡的省份未更换新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③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部门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
(2)业绩要求:近年内(指****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房建质量检测业绩。
(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供应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的单位须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工程建设云)备案。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建规〔2024〕7号),供应商跨地(州、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4)供应商与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代建、项目管理、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10:00起至****20:00(北京时间,下同),以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8052/#/web/home)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每个供应商8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因转账存在延时,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平台服务费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各供应商应当以各自名义独立完成平台服务费的缴纳,如出现同一相关信息,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0:30,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成功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即为递交时间。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10:30
6.2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开启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大厅。供应商可在开启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参加线上开启,直至开启环节结果确认前不得离场。开启确认时间为15分钟,逾期未确认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询比采购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 type=notification category=system)。审核时间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20:00),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制作工具:https:****: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 type=notification category=toolDownload),供应商注册审核、系统技术支持,CA相关问题,具体联系客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8052/#/web/home)上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地 址:乌鲁木齐市**** | 地址:深圳市****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李文超、张义彬 | |
电 话:**** | 电话:****、**** | |
纪检监督:**** | 电子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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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