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长春市第九中学
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教育部十一部委《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 号)和吉林省教育厅等 11 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吉教联〔2017〕52 号)及长春市****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九中学秋季研学实践活动。
2.服务对象:点击登录查看高中一年级。
3.研学时间:拟定于****至****开展高中一年级研学活动。具体时间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及实际情况调整。
4.研学主题:“知行合一,体验感悟;传承文化,砥砺前行”。
5.研学地点:长春市市内及周边。
6.活动依据:严格按照《长春市****
二
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选出资质优良、服务优质、安全保障完善的承办机构。
1. 遴选标准:
服务机构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有正规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安全事故记录。
课程设计能力:能结合本次研学活动主题,提供详尽的研学课程方案、实践手册及评价体系。
安全保障能力:提供完备的安全应急预案、保险购买方案,承诺配备合格的安全员、导游及研学导师。
基地资源: 推荐的研学基地需为教育、文旅等部门认证的合规基地,符合主题要求,具备课程实施条件与安全保证。
报价合理性:报价需在预算范围内,明细清晰,符合公益普惠原则。
业绩经验:有成功组织同类规模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经验。
2. 协议签订: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与最终确定的承办机构规范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服务内容、课程标准、收费明细、质量监督、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明确约定不得转包、分包)等权责。
三
承办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列入研学行业黑名单的单位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2.本项目不允许研学机构组成联合体和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遴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机构备案资格参加遴选。
3.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出行的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措施。
四
申报材料要求
1. 基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旅游部门的审批许可复印件;承办机构的交通营运许可证、产生住宿关系的实践基地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若有)、相关行业认证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2. 团队与课程材料:劳动实践教育团队介绍;针对本次活动设计的详细课程方案,涵盖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活动流程、时间安排、教学资源利用等。
3.劳动实践教育专项资质材料:近3年组织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的证明材料(合同、活动照片、劳动实践视频片段等)。
4.安全与服务材料: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文本;服务质量承诺及服务流程说明。
5.报价材料:提供详细、清晰的费用预算清单,包括交通、餐饮、住宿、导师服务、保险等各项费用明细及总价,报价应合理、透明,符合市场行情。
6.车辆材料及要求:旅客运输企业名称、营运执照、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保险、车辆年审证明。驾驶员应具有10年以上驾龄,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驾驶员无饮酒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5年内无致人死亡或多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承办机构须与承运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7.其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以上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时应提供以上证件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胶装订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用于审查备案。
五
遴选程序
1.公告发布:本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到****)。
2.报名申请:凡有意参加本次遴选的单位,符合条件的承办机构请于****17: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学校保安室,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研学实践活动申报材料”。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3.资格初审:报名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单位方可进入遴选,申请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或结果。
4.综合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纪检人员等组成。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机构实力、课程方案、导师团队、安全保障、服务质量、价格合理性等方面,采用打分制进行综合评价。
5.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学校将在微信公众号对拟入选的承办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反映,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将取消入选资格,并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六
服务期限及费用
1.服务期限:本次遴选确定的承办机构服务期限为本次劳动实践教育研学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且完成相关后续服务止。
2.费用标准:费用标准由学校与承办机构根据市场行情、活动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办机构应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确保费用合理、透明,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隐性收费。
七
报名时间
截止到****17:00前。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
九
其他事项
1. 申报费用:申报机构应自行承担申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学校均不承担任何费用。
2. 监督与投诉: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长春市第九中学举报。举报电话:****。
3.解释权:长春市第九中学拥有对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遴选工作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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