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汽集团昌江新车站合作开发光储充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项目 昌江新车站合作开发光储充项目 公开比选,已由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比选人(项目业主)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后建设运营资金由合作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请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汽集团昌江新车站合作开发光储充项目
2.2 项目概况:
现以公开比选方式寻求分布式光伏、储能及充电桩开发合作方,合作范围包括屋顶和停车场等。
2.3 项目内容及规模:
昌江新车站汽车站屋顶及停车场拟建光伏面积约9500平方米,相关具体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建设面积以实际测量结果为准。在整个项目中,投资建设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将由合作者承担。
2.4光伏期限20年(含)以内,储能和充电桩期限10年以内,委托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期间内,合作者需对光伏运营、运维及安全全面负责,若提前终止合作关系,将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
2.5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免除比选人的违约责任。
2.6 如比选人基于场站开发需求需调整规划,进而导致本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的,双方应立即启动协商机制,共同推进解决方案落地;在此过程中,合作方负有保障比选人参场站开发不受阻碍的义务,不得因协商事宜延误或干扰场站开发进程。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提供至少2名专职人员驻点海南,从事日常场站巡检、消费者问题解答、数据分析、线下运营活动执行等;(需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近半年的社保缴纳凭证)。
3.4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的时间)。
4.比选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法人、授权代表签名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至少2名专职人员驻点海南,从事日常场站巡检、消费者问题解答、数据分析、线下运营活动执行等;(需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6)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的时间)。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海南省海口市****13楼建设运营部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9: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
6.2未按要求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海汽内网(内部OA办公平台)、外网(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