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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7县(区)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林芝市7县(区)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

西藏林芝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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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芝市7县(区)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芝市7县(区)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以概算批复为准;

最高限价:以概算批复为准;

采购需求:林芝市7县(区)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可研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购买

售价:300.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二楼)

五、开启

时间:****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来源:发布公告的方式获取;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3.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4.本公告在《》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洋大道耀辉商业城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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