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办公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35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0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国家补助,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2025年办公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主线起于炉霍县新都镇,预留与规划待建的 G4217 马尔康至德格高速公路接线条件,经虾拉沱镇、仁达乡,道孚县孔色乡、麻孜乡、葛卡乡、龙灯乡、色卡乡、八美镇,康定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办公车辆2辆,均为越野车(中大型SUV)。
2.3标段划分及供货期限: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XL-BGCL。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2.4质保期:3年或者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5交货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注: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代理商相关资料及品牌一级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该品牌授权的所有代理商均为无效投标人)。
3.1.2投标人拟提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有登载。
注:进口车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投标截止日,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个类似项目销售业绩。
注:①类似项目是指:越野车(中大型SUV)销售项目;
②越野车(中大型SUV)是指车身长度超过4900mm,车高超过 1900mm 的 SUV 车型车辆。投标人在提供越野车(中大型SUV)业绩时请注意提供车辆参数表,不提供的视为不满足业绩要求;
③资料应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销售数量、销售车型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涉及商业机密的,允许对价格有关栏目进行遮挡。若未出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或所要求的信息描述不清晰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④业绩可为制造商提供的业绩,也可为代理商提供的业绩。
3.1.4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在****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
5.1获取方式为:自2025年 9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年 9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 2025 年09月 23 日 9 时00分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
退还方式:招标人委托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直接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9.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10.2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10.3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10.4投诉处理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