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相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现就金华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
(二)项目概况:金华市****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需求:
标项内容 | 采购人 | 数量 | 采购内容简述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金华市**** | 1项 | 金华市****,详见《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序号10(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50%为最高限价。 | 概算审核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全过程造价控制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并提供完整资料移交至委托人为止;预算审核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16:00(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供应商应于****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
五、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
本次开标会议将于****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金华市****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元)。
2.响应供应商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
缴纳要求: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6、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朱致远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
质疑联系人:金果鑫 联系电话:****
注:本公开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