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灵自然资规告[2025]7号)
灵自然资规告[2025]7号 ****
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05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滨河路东侧、安河西路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4057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9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5 | |||
起始价: | 1973万元 | 加价幅度: | 162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5-7 | 宗地总面积: | 333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杨河西路南侧、201省道东侧、涂山路西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3333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5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96 | |||
起始价: | 1551万元 | 加价幅度: | 155万元 |
宗地编号: | 2025-9 | 宗地总面积: | 341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滨河路东侧、双河西路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3416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66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C0387 | |||
起始价: | 1661万元 | 加价幅度: | 162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5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三楼第三开标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虞姬大道开发区派出所隔壁
联 系 人:张永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