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质要求:1. 拟参加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基本信息。 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异常信用行为。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行业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评审。 5.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或列入中粮集团、中粮信科供应商 “黑名单”,实缴资本不为 “0”,提供证明材料;不接受转包和违法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资质证书:询比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外,本工程结束前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8.其他: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资格证书等。除不可抗力外,本工程结束前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