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略阳县****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略阳县 | 公告时间 | **** 08:46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略阳县****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30:00,更正为:****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14:30:00,更正为:****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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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⑵《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⑶《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⑸《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西****号文”陕西首财政厅关于首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撰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表造成的不利后果。
2、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略阳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竹园天玺办公楼11楼(汉台区桥北广场东北角)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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