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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2025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辽宁本溪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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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2025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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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溪市明山区2025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2025年太子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2.5
采购需求:

一、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设计,其他服务内容的完成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二、服务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标准:设计范围、进度和深度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和规划线位设计施工图,确保施工图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达到经济、合理、优化、便于施工的目的。

四、严格按照《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执行。

(1)禁止设计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以其他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业务,不得将所承揽的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业务转包;

(2)从事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其他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不具备相应执业(职业、职称)资格的设计人员,不得从事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活动。

五、招标范围:包括勘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期间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

六、设计服务内容及要求:

严格按照《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 编制与实施执行:

1、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组织现场踏勘,与项目区****

2、编制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应以建设任务、农田建设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政策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为依据。

3、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应真实、准确、详细,须达到施工深度,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设备材料采购及非标准设备制作的需要,应注明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结构、工艺及材质等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须符合相关标准。

5、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成果应包括初步设计报告、概算书、预算书、设计图册;初步设计报告应包括项目区概况、水土资源评价、项目区规划布局和设计方案、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实施管理和运行管护,以及村民代表意见书、市****

6、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代表工作制度,派遣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应在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区****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文件。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农田建设管理政策要求,应及时报告区****

8、项目地点:明山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设计,其他服务内容的完成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 【含】以上设计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11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根据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电子开标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邮箱(****@qq.com)发送加密过的备份文件,邮件内容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等关键信息,备份文件密码由投标供应商自行保存,未电邮备份文件者视为未递交备份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登录邮箱检查备份文件递交情况,并将未递交备份文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如需开启备份文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签字确认后通知供应商通过视频方式确认并告知代理机构备份文件解密密码,如无法联系到投标供应商或备份文件出现问题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本溪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明山区****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本溪分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丁亚楠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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