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奖补资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里供应商须知38条款采购代理服务费中账号未填写,现更正为“账号:********”。
更正日期:****10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会议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化采购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或远程自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委托一名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参加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的现场磋商环节。 4、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 15 分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未提交二次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磋商会议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4 份(1 正 3 副),纸质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6、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会议现场需填报最后报价,请各供应商提前熟悉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编制流程及报价操作,以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报价不及时。 7、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人员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发出的补遗文件,如因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抚顺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哲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