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智慧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内江市东兴区智慧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作出如下修改:
原招标公告中3.1.2 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5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
修改为:3.1.2 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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