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及二期)站内、车内语音广播广告经营权招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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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及二期)站内、车内语音广播广告经营权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详见披露表
信息披露日期:**** 至 ****
标的情况简介: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全长约35.1公里,共设车站25座,34列列车,途经观山湖区**** 本项目挂牌成交后,1号线由成交的经营单位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经营合同,2号线一期由成交的经营单位与贵阳宏源恒盛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经营合同,2号线二期由成交的经营单位与贵阳市**** 本项目中的经营权费的收取,按照评估报告中的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和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二期站内、车内语音广播广告经营权各自的评估价值占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及二期语音广播广告经营权总评估价值比例计算,具体为: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即点击登录查看39.90%,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即贵阳宏源恒盛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项目投资有限公司:34.67%,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即贵阳市****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限制条款 (一)经营单位在本项目内所有经营行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经营合同的约定。 (二)经营单位应在正式经营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在业主单位所在地,专为经营管理本项目而组建项目管理部或成立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部(公司)。 (三)在经营期内,除非业主单位、经营单位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另行约定或经营单位预先取得业主单位书面批准,经营单位不得将本项目的广告媒体资源经营权授予给除项目管理部(公司)之外的第三方经营或无故终止经营权,也不得将相关权益进行肢解、转让、转包、分包、赠予、抵押、质押或以联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的方式,将广告资源经营权处置给任何第三方。 (四)未经业主单位书面同意,经营单位不得以本项目的名义进行相关的担保、抵押等融资活动。 (五)经营单位在实施本项目时须优先考虑轨道交通经营线路的安全、高效及高水平运营。业主单位保留因地铁建设及运营需要永久或临时终止、调整或删减部分己移交经营单位经营的广告资源的权利,经营单位应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提供相应的设备给业主单位使用。 其他特别约定 (一)经营单位须确保在满足运营信息发布的前提下,开展语音广播广告经营工作,经营单位按照业主单位相关语音广告录制要求在经营期内负责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及二期)语音导向信息的录制和制作(中英双语),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营单位在语音导向信息及语音广播广告中所选用的音源,经业主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业主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为检查、维护和修复经营线路的任何部分或为保证经营线路的安全、高效及高水平运营、应急信息播放进行任何行为或事情,包括但不限于中断经营线路的运营及关闭经营线路的任何车站。业主单位不承担因上述行为给经营单位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三)经营单位在开展广告业务时,须严格遵守业主单位制定的广告审批和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并无条件接受业主单位的监督、监管和检查。 (四)在经营期内,业主单位有免费发布公益语音广告的权利,如遇政府重大宣传活动或特别指示,经营单位须无条件按政府的具体要求发布公益宣传广告或指定内容,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经营单位负责上述公益语音导向广告的录制和制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业主单位授予的经营权仅限于: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及二期)站内、车内语音广播广告经营权项目。经营单位在语音广播广告经营过程中,所有招商和宣传内容必须明确经营范围为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及二期)站内、车内语音广播广告,如因经营单位在招商、宣传和营销过程中产生歧义造成业主单位其他广告资源经营者的利益受到侵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经营单位承担。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经营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经营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对经营方式的要求 | 经营期 | 本次语音广播广告经营权项目招商的经营期限为5年,自经营起始日开始计算经营期。经营准备期指经营单位开展为经营管理本方案经营范围内广告媒体资源而组建项目组(公司)、进行广告招商、录制语音信息等一切开始经营前筹备工作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经营单位首条商业广告播出之日止(播出当日计入经营期),总天数不超过60天。经营准备期内免收经营权费,但因经营单位使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经营单位自行承担。经营准备期满结束后,从次日起计算广告媒体使用权经营起始日,经营单位无论是否存在对外商业经营行为,经营权费按经营起始日起算。 | ||||
挂牌价 | 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和2号线(一期及二期)站内、车内语音广播广告经营权5年经营权招商底价(挂牌价)为人民币6,091,4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零玖万壹仟肆佰元整)。 | |||||
经营权费收取 | 广告经营权费按照先交后用的原则收取,收取计划如下: 本项目经营权费分5个年度计算,每年度经营权费分2期平均支付,每6个月支付一期,经营单位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30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第1期经营权费,第一年度第1期经营权费到期前30日内,经营单位支付第一年度第2期经营权费,后续各期经营权费支付时间依此类推。 | |||||
履约保证金 | 为保障业主单位相关权益,经营单位须向业主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经营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经营权费总额的20%(以元为单位向上取整)。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至业主单位账户。 在经营单位无违约及按本合同规定缴清所有费用的前提下,业主单位在租赁期满后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但不支付利息。 | |||||
交易保证金 | 30万元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本所有权从经营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经营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商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经营方。 | 报名资料: (一)意向经营单位必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执行标准: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意向经营单位须具有广告媒体项目招商和经营管理经验,经营状况良好,截止****前,须具备交通类或语音广播类媒体一年(含一年以上)运营经验,能够向招租人按时缴纳经营费用(执行标准:提供经营单位与招租人签订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并出具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缴纳经营费用的招租人证明)。 (三)意向经营单位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执行标准:意向经营单位出具承诺书)。 (四)意向经营单位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须保证企业及法人信用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拖欠经营权费现象,在近两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执行标准:意向经营单位出具承诺书,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证明材料)。 (五)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的一切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执行标准:意向经营单位出具承诺书)。 (六)意向经营单位须承诺按业主单位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执行标准:意向经营单位出具承诺书)。 | ||||
经营方按照《点击登录查看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经营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经营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经营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商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经营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商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经营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商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 |||||
附注:经营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经营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商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商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经营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商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郭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 |
1号线语音合同:贵阳轨道交通1号线站内、车内语音广播广告经营权使用合同-****.pdf
2号线二期语音合同: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站内、车内语音广播广告经营权使用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