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25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C2025-011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2025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3.2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万元):33.2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2025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洪市2025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即“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在****至今(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②提供在****至今(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存档。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扣减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17时3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①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现场获取招标文件;②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q.com,网络获取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2025-0116
项目名称:景洪市2025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33.25
最高限价(万元):33.25
采购需求:景洪市2025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即“四表一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在****至今(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②提供在****至今(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评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存档。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扣减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方式①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现场获取招标文件;②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q.com,网络获取询招标文件。
售价(元):400/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景洪市2025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
保证金金额:3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14:30
其他: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景洪市****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时间:**** 17:30至**** 17:3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01: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联系人:张海鹏、曾云、苏姝、黄健、闫永康、鲁惠莉、许晌达、肖蓝燕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张海鹏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a****-7e2c-4424-a921-2e5f28d20814&inpvalue=&dataSourc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