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0.4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0.4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0.4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
2.3招标内容:建设规模4600亩。具体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划分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 (日历天) | 标段控制价(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 2025年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0.4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380 | ****.22 | 建设规模4600亩。具体工作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F******** | 2025年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0.4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 380 | ****.49 | 2025年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0.4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采购 |
F******** | 2025年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0.4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 | 380 | 108000.00 | 对2025年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第三连(队)0.4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
2.5质量标准: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中标在施项目中变更的,需提供项目经理变更材料及目前无在建承诺(后续若发现项目经理有其他在施工期内的中标项目,以投标文件提供变更材料为准,补交材料无效。);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如拟派技术负责人在其他中标在施项目中变更的,需提供技术负责人变更材料及目前无在建承诺(后续若发现技术负责人有其他在施工期内的中标项目,以投标文件提供变更材料为准,补交材料无效。);
具备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五大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岗位(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包类似项目工程。(包括:农田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等类似工程。)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查封的;
其他要求:
1.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2.投标人未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均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内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二标段: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呼伦贝尔市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严格满足招标项目清单及设计图纸的技术参数。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资料。
投标人业绩:近三年类似本项目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三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核发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水利部最新资质要求,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 2021 年(第 9 号)。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资料。
4.业绩要求:近三年(指: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业绩有效日期以监理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经验和业绩。(包括:农田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等)。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6.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三人。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央企与自治区****
注: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的。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多于两家。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责任方,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5.2技术支持电话:****、****。
5.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
5.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5.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6系统地址:
各交易主体招投标子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不见面开标子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电子保函平台: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下载地址:https:**** ZtbSoftXiaQuCode=0822 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SoftGuid=afd56623-5a65-41e3-993a-48cfa2cc2b15 RootGuid=a7b335b5-2d2a-4323-a16c-e204c351557f softtypecode=0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0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10.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牙克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李静
监督部门电话:0470-7202499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牙克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联 系 人:隋先生
电 话:****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