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宁县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90.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食品安全抽检1188批次,其中餐饮食品634批次;食用农产品386批次;粮食加工品6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6批次;调味品10批次;酒类1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糕点15批次;豆制品13批次;饮料5批次;调味品食盐14批次(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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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90.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2025年宁县食品安全抽检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52776C-****-000100-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CMA)。 标段内容: 食品安全抽检1188批次,其中餐饮食品634批次;食用农产品386批次;粮食加工品6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6批次;调味品10批次;酒类1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糕点15批次;豆制品13批次;饮料5批次;调味品食盐14批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