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江苏省
某部灯箱、橱窗等文化氛围建设
公开询价公告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单位参加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并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灯箱、橱窗等文化氛围建设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预算共计19.71万元
四、公示时间:****至****(北京时间)
五、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我部拟在单位内开展文化氛围建设,制作安装灯箱(橱窗)、发光字、标语字、条幅、亚克力广告牌(具体数质量技术等标准详见附件)。
2.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六、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七、交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建设完毕。
八、资格条件
(一)报价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单位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近3年或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报价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九、报价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
1.递交开始时间:****8时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三)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价,则不需要,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见附件);
6.关于资格条件的承诺书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见附件);
7.保密承诺书原件(见附件);
8.报价函及报价表原件(见附件)。
(四)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且为连续页码,使用档案袋密封递交(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档案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公司名称),可采取快递邮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具体地址请联系采购人。
(五)中标方式:由询价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均可以参加询价,报价表需严格按照附件内报价表所示内容进行填写(采购人已填写的内容可增加,但不得更改),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且不得二次报价,按照最低价中标法作为选取供应商的依据。
十、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具体地址请联系采购人)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寇先生 ****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丁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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