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名称: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WJYJDJL-1标段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荆门市钟祥市、沙洋县;
1.4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4.1项目概况: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项目路线起于荆门市****
1.4.2采购内容:(1)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项目范围内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收费广场照明设施、供配电设施、景观照明(如有)和对应机电土建等机电工程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缺陷修复、预留预埋件核查处置及配合期间的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2)外供电接入施工监理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监理工作;(3)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的监理服务工作。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96万元,供应商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365日历天(含施工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预计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监理合同相关要求。
1.8安全目标:避免和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1.9其他: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已由项目建设单位组建。供应商成交后应组建机电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驻地办”),承担机电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②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武汉市****
联 系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q.com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集团纪委纪检十一组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
联系人:湖北交投集团纪委纪检十一组
联系方式:****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025 年9月12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
近8年独立承担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综合系统(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工作。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3.近8年,指****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全国公路建设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5)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驻地监理工程师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机电专业)资格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机电工程专业)资格; 3.近8年内担任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综合系统(同时包含监控、收费、通信系统)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
注:
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3.近8年,指****至响应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全国公路建设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