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中心医院透析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MGJR2025-JZXCS-HW-050)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锡盟中心医院透析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锡盟中心医院透析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锡盟中心医院透析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对应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对应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 08:30:00到**** 17:30:00。
获取方式:锡林浩特市****商铺。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锡林浩特市****商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00:00。
开标地点:锡林浩特市****商铺。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对应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对应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采购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A、供应商报名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为邮件主题,邮件发送后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如未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或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成交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人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锡林浩特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锡林浩特市****
联系人:苗振宇
电话:****
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苗振宇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