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变更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备注 |
1 | 黄晓倩 | 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 | 海南省五指山市**** | ****JE02224L**** | 宗地面积:5574.26平方米 | 五府林证字(2009)第004565号No 2 | 黄洪高变更为黄晓倩 |
公告单位:五指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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