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康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工程(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项目-观测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南康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工程(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项目-观测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
预算金额:****.75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
南康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工程(南康国家基本气象站)项目-观测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 | 1 | 项 | 建设的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部分、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监控工程等内容。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5.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5.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09月13 日至****,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注意完成报名和下载两个步骤才算报名成功 )(小额工程类)。
****09点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赣州市****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https:****。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5.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供应商采购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合同下所有项目施工完毕,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待项目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采购人需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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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赣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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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赣州市****
电话:****
邮箱:****@163.com
联系人:蒙女士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东门支行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南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