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桐梓县****
2.送货地点:桐梓县;
3.采购内容:土方开挖、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模板制安、管道安装及其它零星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清单);
4.采购最高限价:163704.66元(含税,税率3%),且单项报价均不得高于单项控价。
5.工期:6个月。
二、付款条件:
按当期中间计量的80%支付,分包人承接的工程经承包人验收合格并移交后,支付至中间计量的90%;(注:中间计量只作为承包人支付分包人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依据。若承包人出现延期付款时,分包人同意给予2个月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承包人违约且不计息,分包人不得以此停止施工等情况。)工程结算完成后,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经双方盖章的《完工结算书》,分包人向承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
三、成本警戒线
含税总价和含税单价成本警戒线为95%,¥155519.43元(含税3%),且含税总价和含税单价不得超过已公布的采购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投标有效但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四、提交资料要求:
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供应商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区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同时满足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质量要求。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接受其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反向保理等)作为付款方式;
(2)供应商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供应商须承诺不存在与本项目劳务施工班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供应商在公开媒体报道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品牌或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6)在采购人项目中出现检测不合格的品牌及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在采购人项目中出现过中标后不签订合同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五、资料文件的获取:
详见附件1;附件2。
六、提交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表;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承诺函;
4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说明函;
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格式自拟,所提供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且提供U盘。
七、资料递交时间:
1、询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午15时30分前。
2、递交地点:贵阳市****点击登录查看0644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合同管理部
2、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3、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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