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关于二次公开遴选恒金产业园充电站建设项目合作单位的通告

浙江台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3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正文内容
为满足恒金产业园园区电动车充电需求,点击登录查看于****发布了公开遴选充电站建设项目合作单位通告。截止报名结束,无单位参与报名。现根据场地实际,对建设规模进行调整,并二次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恒金产业园充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台州市****

建设规模:18个车位(含配套1座箱式变电站,占地不超过3个车位)。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续签时间不超过2年。

合作要求:由甲方提供场地,合作方负责充电桩的投资建设、安装、维护、运营管理。

二、合作方式

(一)甲方责任:

1.提供项目建设场地,并协助合作方办理电力接入、备案等相关手续。

2.协调相关部门,为合作方施工及运营提供必要支持。

(二)合作方责任:

1.负责变压器、充电桩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取得相关认证(如CCC认证等);

2.承担充电桩的日常维护、维修及更新费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负责充电桩的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服务、用户管理、数据统计等,并按照本通告要求进行分成;

4.所建立的充电场所安全工作及充电桩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均由合作方负责。

5.利润分成:

(1)最低保证:合作方须确保向甲方支付最低约定金额的固定场地使用费,前5年按照2500元/年/车位,第6年起至合作期结束,车位使用费上浮20%。投标人在前5年基准上进行上浮报价,后续年份基数同步调整,上浮幅度不变。

(2)分成机制:在支付固定场地使用费后,如分成场地使用费周期内总额高于固定场地使用费周期内总额,则合作方向甲方支付差额部分。

(3)分成场地使用费基准与报价:充电量在100万度以下时,充电服务费按照15% 作为基准支付给甲方;充电量在100万度以上时,充电服务费按照18% 作为基准支付给甲方。分成结算周期为每年一次,双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对和开票工作,乙方应在收到合格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将分成场地使用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或运营相关内容;

2.在台州范围内拥有自投、自建、自营充电站15座以上;快充终端数量≥15根;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发布通告起任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四、遴选办法

(一)遴选工作由遴选人对所有提交遴选资料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遴选的项目承担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遴选小组将根据报价情况就高选取。(注:入选单位需携带授权书及对应授权人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现场询价。)

(三)中选结果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3天。

(四)中选单位应在中选结果公示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对接签订合同事宜,逾期作废。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递交材料开始至截止时间:请各意向单位将所有材料密封完整盖章,密封袋上需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于****上午10:00前现场递交,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材料需含有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征信、充电站建设方案、合作方案(租金报价、政企合作案例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地址:台州市****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六、发布通告媒介

台州市****

特此通告。

附件:场地平面图、实地照片

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

场地平面图

附件

现场照片

附件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