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实施2025年青白江区大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已发布比选公告,由于投标的供应商家数不足3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比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青白江区大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二、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表1。
表1 2025年青白江区大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项目要求
项目名称 | 2025年青白江区大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 | |
项目实施单位地址 | 成都市青白江区 |
项目主要内容或要求 | 1、按照相关方法标准、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对青白江区2025年大气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2、****之前完成全部监测并提交监测报告纸质件1式2份及电子件1份。 3、总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具备本项目11个监测项目(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VOCs)、1,2-二氯乙烷)资质,大气污染源监测的现场采样、样品保存及运输、实验室分析等环节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本项目不得分包。 |
2、比选控制价为63985元,超过比选控制价报价无效。
3、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见附件6),经比选人综合评审确定的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选。
三、定义
“比选人”系指:点击登录查看。
“比选申请人”系指: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法人单位。
“中选人”系指:比选人综合评审确定的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得分最高,最终取得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协议)资格的比选申请人。
四、比选申请人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五、比选资料要求
1、参选函(附件2)。
2、比选报价函(附件3)。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附件4)。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
5、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监测方案。
7、人员情况。
8、类似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9、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鲜章且真实有效,比选申请文件需纸质件和电子件各一份,密封为一个文件袋。(纸质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电子件为光盘刻录的纸质盖章扫描件。)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09:30-09:50。
2、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将1份比选申请文件纸件(密封)交至比选地点。
3、比选时间:****10:00。
4、比选地点:成都市****
七、比选结果公示
点击登录查看根据相关规定组成比选小组,对参与比选的单位进行比选,由局监督员全程监督,比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比选结果在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晓辉
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市****
****
附件1
项目主要内容
序号 | 类别 | 污染源数量 | 监测项目 |
1 | 工业类大气专项监测玻璃行业 | 7个废气排放筒 |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 |
2 | 工业类大气专项监测锅炉行业 | 14台锅炉排放囱 |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
3 | 重点大气污染源 | 2个废气排放筒 |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4 | 环境健康风险专项监测 | 4个废气排放筒 | 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1,2-二氯乙烷 |
备注 | 以上污染源原则上均只需开展一次监测。最终以实际监测污染源数量为准。 |
附件2
参选函
本公司全面研究了贵单位《2025年青白江区****
一、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照合同明确的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内容。
二、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三、我方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的行为。
参选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2025年青白江区大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项目
比选报价函
询价人:成都市青白江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2025年青白江区大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序号 | 类别 | 污染源数量 | 监测项目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工业类大气专项监测玻璃行业 | 7个废气排放筒 |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 | ||
2 | 工业类大气专项监测锅炉行业 | 14台锅炉排放囱 |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 ||
3 | 重点大气污染源 | 2个废气排放筒 | 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
4 | 环境健康风险专项监测 | 4个废气排放筒 | 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1,2-二氯乙烷 | ||
合计(元) | ¥ 元(大写: ) | ||||
备注 | 以上污染源原则上均只需开展一次监测,最终以实际监测污染源数量为准。当实际监测污染源数量大于或小于以上数量时,以单价*数量结算。 |
报价联系人: 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承诺函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郑重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2025年青白江区大气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项目》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此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
评分细则
本项目评分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是否客观分 |
1 | 价格 | 10分 | 以本次经评审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价格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分值。 | 是 |
2 | 人员 | 20分 | 1.投标人(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化学类/分析检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4分。 2.投标人(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类/化学类/分析检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 3.投标人(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质量负责人具备环境类/化学类/分析检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 4.投标人(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①每具备一个环境类/化学类/分析检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多得4分;②同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类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的加1分,最多得4分;最高得8分。 注:1.第1-4条提供对应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在职证明材料可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虚假承诺引起的所有不良后果均由承诺人自行承担; 3.一人多证的不重复计分,按照最高得分计算。 | 是 |
3 | 业绩 | 20分 | 投标人(供应商)提供的自****以来政府委托的废气检测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本项最多20分。 注: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是 |
4 | 项目实施方案 | 50分 | 根据投标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 1.项目需求背景分析;2.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内容分析;3.专业技术流程及规范;4.拟投入的人员及设备方案;5.人员、设备管理方案;6.监测样品的存储及质量管控措施;7.监测样品运输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8.项目实施安全管理方案;9.可能预见的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10.服务质量保障方案; 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5分;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2.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只是简单的复制采购需求内容而没有具体详细阐述;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进度计划超期;实施目标目的不明确;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导致与本项目实际脱节,前后内容互相矛盾,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内容;明显错误的内容。) | 否 |
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所有评分标准解释权最终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