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源泉铝塑制品厂围墙工程
1、项目名称:蕲春县源泉铝塑制品厂围墙工程
2、项目编号:****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389533.52 元,最高限价:(389533.52 元下浮5%为最高限价 ,超过最高限价属无效报价)
5、工 期: 30 日历天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所有内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信用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磋商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详实的数据资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3 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 13 日至2025年09月 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盖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往点击登录查看(蕲春县****
2024年09月 23 日上午 8:59时,点击登录查看(蕲春县****
五、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09月23 日上午9:00时,点击登录查看(蕲春县****
六、媒体发布: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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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邢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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