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无人机设备及平台使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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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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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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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无人机设备及平台使用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无人机设备及平台使用项目 |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2.3195 |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1、时间:****(含)至****(含)的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3、方式:现场领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说明:1)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营业执照、《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以上资料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领取磋商文件手续,但领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发布人: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