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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分行与齐齐哈尔医学院信息化校园智慧教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黑龙江齐齐哈尔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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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分行与齐齐哈尔医学院信息化校园智慧教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17时00分00秒

本齐齐哈尔分行与齐齐哈尔医学院信息化校园智慧教室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上海锦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74.66085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工
2 上海梓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77.38819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35天内送至齐齐哈尔医学院
3 上海谦紫科技有限公司 676.03719万元(人民币) 合格 签订合同35日内送到齐齐哈尔医学院指定地点免费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上海锦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张洪军 高级物联网应用工程师C****A****
2 上海梓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勇 高级物联网应用工程师C****A****
3 上海谦紫科技有限公司 蔡德华 高级物联网应用工程师C****A****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上海锦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
2 上海梓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
3 上海谦紫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且收到合规有效发票之日起支付 95 %款项,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中小企业60日/非中小企业采购90日。保留合同总价的 5 %作为保证金,质保期限1年。

业务监督:点击登录查看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李霞、李慧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齐齐哈尔分行与齐齐哈尔医学院信息化校园智慧教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17时00分00秒

本齐齐哈尔分行与齐齐哈尔医学院信息化校园智慧教室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上海锦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74.66085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工
2 上海梓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77.38819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签订后35天内送至齐齐哈尔医学院
3 上海谦紫科技有限公司 676.03719万元(人民币) 合格 签订合同35日内送到齐齐哈尔医学院指定地点免费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上海锦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张洪军 高级物联网应用工程师C****A****
2 上海梓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勇 高级物联网应用工程师C****A****
3 上海谦紫科技有限公司 蔡德华 高级物联网应用工程师C****A****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上海锦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
2 上海梓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
3 上海谦紫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且收到合规有效发票之日起支付 95 %款项,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中小企业60日/非中小企业采购90日。保留合同总价的 5 %作为保证金,质保期限1年。

业务监督:点击登录查看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且收到合规有效发票之日起支付 95 %款项,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中小企业60日/非中小企业采购90日。保留合同总价的 5 %作为保证金,质保期限1年。

业务监督:点击登录查看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李霞、李慧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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