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13:21:23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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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 13:21:23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 13:21:23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变更为: 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18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计划开始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以合同总工期为准(冬季工期顺延)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6.1款(2)“工程总承包技术负责人1人”现更正为“工程总承包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 3、投标人须知前附近表3.2.5第三条第(2)款变更为:合同形式为综合单价合同,各投标人最终结算价款=工程设计费用+根据最终经评审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建筑安装工程价款。 4、专用合同条款中,11.1.1建设期变更为:在项目建设期内,不支付中标人建设期利息。11.5.1变更为:以甲方和中标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拟派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安全员2承诺函”仅为格式要求,备注第2条变更为:本承诺函仅为格式和内容要求,各人员按以上要求,如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每人需单独承诺。 6、招标文件同步变更,以“昌都市**** 7、因昌都市2025年三江茶马文化艺术节放假通知,9月15日至17日放假三天,本项目顺延期至****09时35分。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撰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正补充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