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点击登录查看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118 | 1 | 不限 |
B标段 | 动力煤 | 点击登录查看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118 | 1 | 不限 |
C标段 | 动力煤 | 点击登录查看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118 | 1 | 不限 |
D标段 | 动力煤 | 点击登录查看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5000 | 118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A标段 | 烟煤 | 中煤 | 2000 | 10 | 1 |
B标段 | 烟煤 | 中煤 | 2000 | 10 | 1 |
C标段 | 烟煤 | 中煤 | 2000 | 10 | 1 |
D标段 | 烟煤 | 中煤 | 2000 | 10 | 1 |
备注:干煤泥小于10%
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1.具体要求包括: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5.严禁报名要求,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2)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3)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4)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
2.报名时间:截止**** 10:30:23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点击登录查看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44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44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A标段:**** 11:00
B标段:**** 11:00
C标段:**** 11:00
D标段:**** 11: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通知 。
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结算方(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签订煤炭交易合同,线下合同由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与成交方和委托方签订,并签订三方付款协议,具体以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1、交货地点:山西省朔州市****点击登录查看。2、交货方式:公路运输,出卖人组织运力,到厂交货。3、车辆要求:新能源车辆。采用六桥后翻自卸车辆,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防止抛洒;按照国家规定不得超载,过磅称重>额定荷载部分将不计入结算数量。4、其他要求:以签订的线下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收履约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收履约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至****
B标段:****至****
C标段:****至****
D标段:****至****
1、合同履约完成,买方按照实际统计燃煤供应数量,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核算后出具结算单。2、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100%的增值专用发票。3.结算周期:卖方供煤结束后三个月支付货款。从****起采购的所有市场煤,煤款由晋控电力配售公司统一结算。
1、数量验收:以点击登录查看电子汽车衡计量的验收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点击登录查看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不接受异议。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自动成交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1.热值考核 合同期内加权平均,以入厂收到基低位热值2000大卡/千克为基准;在热值2000±100大卡/千克,按照合同价/2000*入厂热值结算;当热值高于2100大卡/千克以上时,每升高1大卡/千克,奖合同单价/2000;当热值低于1900大卡/千克时,在1900-1800大卡/千克之间,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0.09元/吨;在1800-1700大卡/千克之间,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0.10元/吨;在1700-1600大卡/千克之间,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0.11元/吨;在1600-1500大卡/千克之间,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0.12元/吨;在1500大卡/千克以下时,合同金额不予结算(分段累计计算)。 乙方单日单一户名所进煤量的收到基低位热值低于1500大卡/千克时,该日进煤量不予结算。并按照当日的进煤量的比例扣除保证金。 2.硫份考核 合同期内加权平均空干基全硫以1.0%为基准,超过1.0%时,在1.0%-1.5%之间,每超0.1%扣1元/吨;在1.5%以上,每超0.1%扣3元/吨(分段累计计算)。 乙方单日单一户名所进煤量的空干基全硫高于2.0%时,该日进煤量加扣1元/吨结算。 3.全水分考核 合同期内加权平均以10%为基准,超过10%时,在10 %-15%之间,每超1%扣1元/吨;在15%以上,每超1%扣3元/吨(分段累计计算)。 乙方单日单一户名所进煤量的全水高于20%时,该日进煤量加扣1元/吨结算。 4.粒径考核 乙方单日单一户名所进煤量的粒径大于50mm占当日总量10%以上,该日进煤量加扣3元/吨结算;占当日总量30%以上,该日进煤量加扣5元/吨结算;占当日总量50%以上,该日进煤量加扣10元/吨结算。 5.兑现率考核 乙方在合同期内合同兑现率必须达到90%以上,但不得超过110%,兑现率超过110%的部分不予结算;兑现率在70% 90%(不含90%)之间的,结算单价下浮10元/吨;兑现率在70%及以下,结算单价下浮20元/吨,同时按照兑现率未完成比例扣除部分保证金。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一周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兑现率不予考核。 6.煤质考核 发生燃煤掺假行为,如矸石铺底、车厢四角与中央煤质不同等,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市场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考核。 杜绝掺配废柴油、机油、煤焦油、焦渣、沥青等所有化工(废料)产品,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调运。 对造成采样机堵塞的,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裁定,因乙方的煤质问题引起堵塞的,对堵塞采样机的车辆进行800元/车处罚。 7.调运考核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即默认为乙方已经准备好相应燃煤,具备发运能力,可随时给甲方供煤。当甲方安排调运乙方供煤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迟拒绝,如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计划进行供煤,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罚款,考核金额范围500元 2000元。(乙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导致除外,但需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8.每位用户最多成交2个标段。 9.每位用户库存量大于摘标量,且配合电厂完成每日调运量工作。若不能按时完成每日计划且来煤情况不能满足电厂要求及时调停并结束相关服务。 10.电厂一旦长协煤满足现场需求,可随时终止市场煤合同。
最少参与交易商户数:1户
成交规则:参与方最多成交2笔
允许基价出价
委托企业:任强 ****
交易中心:彭丽峰 ****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朱俐沄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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