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苑社区配套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祥和苑社区配套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祥和苑社区配套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 最高限价(如有): 本工程概况: 本项目总建设4处非机动车充电公共停车位,占地面积639.49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地点: 祥和苑社区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00时00分 至 ****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11时4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 11时4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同时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5、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