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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福建宁德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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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

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带动作用,切实夯实有效投资支撑保障,确保2026年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接替,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的征集和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要求

本次征集的项目拟列入县重点项目管理,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申报为市重点项目或省重点项目,项目原则从农林水、交通、能源、城建环保、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对全县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中选定。其中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具体标准可参照《关于提前开展2026年度市重点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申报县重点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起。

2025年重点项目本年度基本建成的除外,原则上续列为2026年在建重点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已取得施工许可,2026年上半年可开工的项目可列为在建重点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或备案证明,还处于前期准备阶段,2026年下半年可开工的项目可列为预备重点项目。

作为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将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特别是省、市****

二、报送要求

请项目相关单位于9月16日前将项目材料以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县发改局(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汇总。报送的重点项目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对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2025年底累计完成投资和前期工作进度要认真预估,以确保重点项目基础资料的深度和质量。新报项目请将项目基本情况一并附上。

电 话:**** 邮 箱:****@163.com

附件:1.柘荣县2026年重点项目申报表

2.《关于提前开展2026年度市重点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柘荣县2026年重点项目申报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列2026年重点项目类型

所属

行业

项目

所在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

年限

起始

总投资 预计至2025年底累计完成投资 2026年工作目标 建设(筹建、代建)单位

责任

单位

行业

主管

部门

备注
序列/新申报 省/市/县重点项目 年度计划投资 进度

计划

开工

时间

计划竣工(或部分竣工)时间
范例

(1)在建项目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时序进度,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里程碑进度目标要按季度把全年计划完成的主体工程量或形象进度排出来,对完成量能与设计总量作比较的,要有百分比。

(2)预备项目着重体现要开展的主要前期工作,按季度把全年计划完成的主要工作量排出来,应尽可能说明清楚事件、时间,如几月份完成项目(预可、建议书、可研、申请报告、备案、初设等)前期工作阶段发生的报批文件编制、上报、审查论证、批复等事件。

范例: 建设一条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生产线。一季度厂房完成三通一平;二季度进行厂房主体框架建设;三季度完成无水氟化氢生产线设备安装调试;四季度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生产线投产

(1)序列(针对2025年项目);

(2)新申报;

(3)拟不列(针对2025年项目),拟不列的要在备注列进行说明,如项目建成投产、**原因无法实施等等

填表说明:1、项目名称规范填写,以批复文件名称为准;2、建设内容及规模表述要简练、概括,工业、农业项目规模要体现年生产能力及产值,基建项目主要体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及受益人口等信息;3、建设年限体现开始年限至完成年限,如2025-2026;4、拟开工时间以及拟竣工时间体现至年月,如2026年12月。

附件2

关于提前开展2026年度市重点项目 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东侨经济开发区经 发局:

根据市领导要求,为确保2026年度市重点项目申报工 作顺利开展,切实夯实明年有效投资支撑保障,请你们对照 2025年市重点项目申报标准,提前开展2026年市重点项目 申报准备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前期工作达到一定的深度,即已批项目建议书或可 研报告或已经核准或备案,项目在2026年内可落实用地, 当年内能开工建设。

二、市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 一)农林水: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 括:引调水、大中型水库、防洪防潮工程、重要流域综合整 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育种基地、远洋渔业基 地、海洋牧场、优势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等项目;渔港、渔港 经济区项目。

(二)交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铁路;城际(市****

(三)能源。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核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火电厂(热电厂);新能源发电或 储能项目;220千伏及以上主干电网、城镇配电网改造升级 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液化石油气或进口液化天然 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油气输送干线管网项目;政府原油 储备、成品油储备项目。

(四)城建环保。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 包括:供水设施(含市****

(五)工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等支柱 产业项目;食品、冶金、建材、特色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提 档升级项目;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节 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六)服务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包 括:现代物流(含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基地;服务外包基 地;总部经济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云计算、大数据、 物联网、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区块链、5G 等新基建项目; 区域性新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综合批发市场设施项目;应急和 重要物资储备设施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包含商 业地产开发项目)。

(七)社会事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主要 包括:学校建设项目;医疗设施、文化设施、科技设施、体 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养老设施等建设项目。

三、申报项目类型和工作深度要求

分为在建重点项目和预备重点项目两类,申请列入重点 项目的工作深度要求如下:

(一)在建重点项目

1.序列:2025年在建重点项目除到年底可基本建成或停 缓建项目外,原则上续列为2026年在建重点项目;2025年 预备重点项目符合在建重点项目要求的,转列2026年在建 重点项目。

2.新增:新申报2026年在建重点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工 建设或2026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时项目要完 成可研批复或核准、备案。

3.当年工作目标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特别是 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按季度明确全年计划完成的工程 量或形象进度。

(二)预备重点项目

1.序列:2025年预备重点项目原则应转列为2026年在 建重点项目,因特殊原因确需延迟到2026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的可序列2026年预备重点项目,但必须说明具体原因。 已连续两年以上列为预备重点项目仍未开工的,原则上不再 续 列 ;

2.新增:新申报2026年预备重点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投资主管部门已受理项目申请 报告或已完成备案,并预计能在2026年内完成相关审批手 续;(2)除特别重大项目外,原则上2026年下半年能开工 建 设 。

3.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明确。 下半年开工后,要明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县管项目:由各县(市****

2.市管项目:市直单位、市属企业向宁德市发展改革委申报其投资建设的项目。

“七大行动”指挥部生成的项目由指挥部牵头单位按县 管、市管原则通知相应单位申报,确保项目不缺不漏。

电网、5G 基站建设项目统一由市公司汇总申报。

市属企业若在县级已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其在县级 投资建设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发改局、东侨经发局负责申报。

(二)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

本次预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 9月8日 - 9月19日。 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登录“宁德市项目动态管理平台”(https://59.58.44.37:12001/drcpm/home)进行项目新增或序列申报(完成系统信息保存即可,无须提交)。

申报单位可通过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尚未获取账号、 密码的单位可联系市重点办获取。(联系人:钟华玲,联系 电话:****,邮箱:****@163.com)

五、其他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梳理筛选项目,审核相关申报材 料的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新增项目填报基础信 息时,项目名称、全国统一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 投资、项目业主单位须按正式批复文件填写;同时上传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若已完成用地(用海、用林)、环 评等相关审批的,须将相关资料传至“项目档案”。 续列项 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有 变化的,请上传佐证资料并做备注说明;所有新的批复件也 应及时上传至“项目档案”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项目编制年度计划投资安排应做到科学合理,不 能与实际执行有过大偏差。

(三)申报的项目应符合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应积极引导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使

用未利用和废弃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项目原则上不打捆,实行一项目一业主。

(五)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考虑给予山区县(市、区) 适当降低标准支持。

(六)新申报的项目优先从拟列“十五五”规划中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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