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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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县****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12: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7:30:00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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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 | **** | 工程-施工 | 280322.0(元)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宁县****已由宁县农业农村局以宁农发【2025】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宁县****
2.3建设地点:中村镇新堡村
2.4工程内容:拟建渗水砖 393.1 ㎡,护坡387.7m3。
2.5招标控制价:280322.00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交工日期:****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时间相同。
(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12时00分至****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17 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宁县****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庆阳市****
联系人:曹玉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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