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奶山羊经营主体发展,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根据《咸阳市****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支持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稳定良好联农带农机制的从业主体,包括具备土地、环保等手续,且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养殖规模200只以上,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优先支持落实人工授精和胚胎移植技术,建有标准化养殖设施的养殖场(户)。具体补助对象、主体数量及补助额度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求、主体养殖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生产成本等确定。支持奶羊养殖场建设及设施提升,补助标准不高于300元/只,每个主体补助不高于100万元;支持国外引进种羊每只补贴不超过3000元;支持疫病防控、人工授精技术推广及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等,每个主体补助不高于4万元。不与其他奶业相关资金项目叠加补助。
二、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生产区建设和生产设备采购、良种引进和繁育、疫病防控及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等。
三、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公示时间:****—9月25日
报名时间:****—9月30日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经营主体,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必须说明存栏数量)、拟建设的项目内容(按照公告中的资金支持环节自行确定)及实施计划等相关资料到淳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过期不再受理。(复印件和建设内容、单位基本情况盖章留存)
四、申报程序
经营主体经村委会、所属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镇街道人民政府推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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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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