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北京
我部于**** 发布了****外送检查检验技术服务采购(检验病理)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商务评审标准表服务业绩要求中“福建省三级医院”修改为“全国三级医院”;
2.技术评审标准表技术能力第7点:“根据投标人或公司在职员工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参与署名发表的SCI论文影响因子分数进行评分,累计大于50分(含)的得4分,40分(含)-50分的得3分,30分(含)-40分的得2分,20分(含)-30分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论文影响因子分数证明材料及员工4个月内(不含投标(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修改为“根据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参与署名发表的SCI论文影响因子分数进行评分,累计大于50分(含)的得4分,40分(含)-50分的得3分,30分(含)-40分的得2分,20分(含)-30分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论文影响因子分数证明材料及论文全文复印件)”;
3.技术评审标准表设施设备中明确每年固定折旧率为10%。
其他内容不变
1.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为避免光盘失效,建议每个信封均提供2份光盘提交采购机构。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电话:****-2。具体项目问题请联系前附表中的项目联系人,如电话无人接听,可通过短信形式将项目信息以及问题发送至联系人。
3.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标当日仍需携带投标资料(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银行保函必须为原件!)到场进行投标受理登记,参加开标大会,解密投标(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其他补充内容。)
4.提醒注意!!!请投标人 获取招标文件 后确认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点击确认报名,否则将报名不成功,无法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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