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陕西省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延安某部2025年度副食品集中采购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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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延安某部2025年度副食品集中采购 | 采购内容:1.肉品类。包括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冻货 2.果蔬类。包括蔬菜、水果、禽蛋、豆制品 3.杂粮类。 4.调料类。包括饮料、牛奶、干菜、预包装食品 采购数量:1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我部提供副食品供应及配送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1.食品安全要求:副食品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副食品供应商所供副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部队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杜绝三无产品和来源不清产品,确保安全,有质保期的副食品使用期限在质保期3分之2时间以上。 2.质量要求:①果蔬类食品要求新鲜,无霉烂变质,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②肉类、禽类等食品须为正规厂家和大型肉联厂产品,具备动物检验检疫证明,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③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冷冻水产须提供厂家质量报告,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④豆制品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①调料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②奶类和饮料类须为正规知名品牌。③食用油类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④其它有包装食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要求。 3.配送要求 1.车辆要求: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应具备食材封闭配送的专用车辆及设备,鲜肉和冻品应安排冷藏运输车。 2.人员要求: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须安排该公司正式员工按时配送,尽量固定人员,着具有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公司标识服装,员工必须政治清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 急需食材要求:因特殊情况需加送食材时,副食品配送供应商务必按需准时送达,不得推诿延误。 | ①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 800.00 | 2025年10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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