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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燃气表采购项目(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吉林长春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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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燃气表采购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9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燃气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燃气表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招标范围):2025年度燃气表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质量标准:严格执行燃气表国家标准GB/T6968-2019《膜式燃气表》、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注:1)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每天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时须递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艳芳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电话:****

1.1.4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燃气表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1.1.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2025年度燃气表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

1.3.2

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1.3.3

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燃气表国家标准GB/T6968-2019《膜式燃气表》、JJG577-2012《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的标准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注:1)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标前预备会

不召开。

1.10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提交地址:纸质文件提交至点击登录查看(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电子版文件(word版)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

2.2.1

投标文件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如果提供担保机构保函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转账、电汇或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000元

递交方式: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将被拒绝。

(2)以“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将保函原件递到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并自留一份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投标将被拒绝。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幸福街支行

保函受益人:点击登录查看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至2024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2年-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签字的字迹清晰,印章油印清晰,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条款。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3.7.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2份(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之后的PDF扫描件和word版,电子版形式为U盘,单独密封递交)。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均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1

密封与包装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密封章;

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密封章;

4.1.2

封套上写明

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采购人全称:

采购人的地址: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4.2.1

投标截止时间

****10时30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长春市****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获取招标文件顺序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其中业主评委0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10.1

招标代理费

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0.2

招标控制价

****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10.3

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付款方式

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质保期

1年

送货及验收要求

乙方将货物准备齐全后,按照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并完成安装、调试及培训等,如需其他方式交付,具体的数量和付货时间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组织送货。

售后要求

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电话后48小时内派人上门维修。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供货期和质量标准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标前预备会

采购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6)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附件。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开标一览表

(6)技术规格偏离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技术部分

(9)资格证明资料

(10)其他材料

3.1.2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编制,装订成册。

(2)开标一览表仅供在开标时唱标使用,按统一规定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且填写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相关内容一致。

(3)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一份,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密封章,与投标文件共同提交,做唱标使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按单价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3.2.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2.4投标人报价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

3.2.5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种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3.2.6如遇引起价格变动的,应加以详细说明。除此以外,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2.7投标报价中包括为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工、管理、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许可证书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签署和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3.7.1至3.7.5条款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密封章(鲜章)。

4.1.2 投标文件及其他信封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密封章(鲜章),在封套上标记“开标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共同递交,做唱标使用。

4.1.4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密封章(鲜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4.1.5未按本章第4.1.1至第4.1.4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验证身份证并签字确认;

(3)宣布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6)唱标并做记录;

(7)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一条 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

第二条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 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评标标准、办法和本评标办法的具体评价指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提出否决投标、中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是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组成。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通知及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符合性评审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评审表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

只有当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超过3家(包含3家),此次招标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否则视为具有竞争性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应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本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百分制。

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做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不得拒绝。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细则的规定,独立评审并署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计算得分结果并由高至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结果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完成后,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九条 评标表格。以下附表是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

资格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投标文件内按格式附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1)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及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上述要求投标人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未通过符合性评审,将不再进入后续评标。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4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5

投标报价

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7

供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9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

技术部分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1

权利及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

注:上述要求投标人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未通过符合性评审,将不再进入后续评标。

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

评价名称

说 明

分值





商务部分(43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1;

(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2;

其中A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B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1分)、B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分)

0-30

企业业绩

近三年(2022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有一项业绩加1分,最多加5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0-5





优惠条件

综合比较各供应商的优惠条件得0-3分。

0-3





售后服务承诺

综合比较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得0-5分。(提供承诺函,加盖企业公章)。

0-5





技术

部分

(57分)

投标货物性能、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

评价供应商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注:须提供技术指标的相关证明资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得2分,优于招标文件的通过比较进行加分,最多加3分。

2-5





投标货物质量及可靠性

货物的质量性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得2分,优于招标文件的通过比较进行加分,最多加6分。

2-8





确保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措施

评价质量保证体系,通过比较进行计分。

0-5





确保投标货物的安全保证措施

评价安全保证措施,通过比较进行计分。

0-5





确保投标货物交货期的措施

评价确保货物交货期的措施,通过比较进行计分,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得0分,最高得8分。

0-8





供应商拟配主要人员的技术力量

评价拟配主要人员的技术力量,通过比较进行计分。

0-5





投标货物配备合理性

评价投标货物配备合理性,通过比较进行计分。

0-8





产品采用的先进技术

评价产品采用的先进技术,通过比较进行计分。

0-5





服务方案

评价服务调研、解决处理问题计划方案制定,通过比较进行计分。

0-8






(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开标一览表

(6)技术部分

(7)资格证明资料

(8)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2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 (项目名称)的货物和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 元为我方报价。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货物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郑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证明粘贴处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五、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投标报价

(元)

投标保证金

(有/无)

质量标准

供货期

备注







注: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

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

5.“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表:偏离表

(一)技术规范偏离表

序号

服务

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

规格

投标

规格

偏离

说明

注:若技术规范无偏离投标人应在此处填写“无”,若技术规范有偏离请逐条逐项填写完整的技术偏离详细清单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若商务条款无偏离投标人应在此处填写“无”,若商务条款有偏离请逐条逐项填写完整的商务偏离详细清单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技术部分

一、参照评审办法技术部分评审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二、其他

投标人认为其他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

七、资格证明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万元

实现利润

万元



单位优势及特长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货物供应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备注


(年检合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近年财务状况

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我单位(公司)参与 (采 购 项目 名 称、 项目 编 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盖章:

签字:

日期:

(三)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

在本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备注


























……










注:附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

序号

起止时间

项目概况

业主单位

完成情况

备注

















































注:1、投标人应将近3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

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金额等。

3、投标人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否则,采购人将不考虑投标人所填项目的业绩。

八、 其他材料

(1)优惠条件

(2)售后服务承诺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承诺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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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后附相关网站截图。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2025年 月 日

承诺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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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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