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人民医院新址公交首末站充电桩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为提升公交公司的服务质量,须在人民医院新址建设的公交首末站采购一批充电桩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且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本合同总价50%的货款之日起,乙方须在45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并确保充电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5.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要求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石河子市****1117室招标部)。
3.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16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石河子市****
注: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河子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石河子市****
联 系 人:万鹏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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