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ZR-2025-041C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贤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衔接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贤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招贤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002)招贤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二标段(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招贤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账户信息;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本企业2024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002招贤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二标段(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账户信息;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本企业2024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由项目委托人(项目委托人提供本人本单位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招贤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1-11项、招贤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二标段(设备采购)1-9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宝鸡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6时3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6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参与其中一个标段,不允许同时申报多个标段。
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负踏勘现场费用和安全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麟游县****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麟游县****
联系人:张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宝鸡市****
联系人:任敏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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