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核心区配套污水主管完善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17:04】
澄清修改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核心区配套污水主管完善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3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核心区配套污水主管完善工程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9: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删除第12条“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招标文件暂估价修改为“本工程的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第6条的网盘图纸已重新上传加盖设计院出图章版图纸,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有修改,以本次澄清答疑上传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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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