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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公司盘锦码头项目起重船拖轮招标公告

辽宁盘锦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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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公司盘锦码头项目起重船拖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7:00:00
公告
公告标题:上海分公司盘锦码头项目起重船拖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 309#~31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起重船及拖轮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起重船及拖轮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盘锦港荣兴港区****

工程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荣兴港区作业区(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联系人:张立庆,联系电话:****)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起重船及拖轮招标规格、数量等详见附件一《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财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提供合格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包括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最低配员证书(除非机动船外)、船舶技术参数表等);

(4)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具体条件

(1)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几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具有履行起重船及拖轮租赁合同范围内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业绩至少2份(合同文件及对应销售发票一份)。

(4)其他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3.3 投标人中标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7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录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https:****)完成供应商注册入网,即可报名确认,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17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https:****)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5.2 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MS/,下同)。

8.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8.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邮寄地址):上海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监察审计部

点击登录查看

****

附件列表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税率
数量
单位
1
旋转式起重船 ≤200t ≤40m 30-40m
全回转起重船150T
3%
2.****
2
拖轮 1000-2000kW 600-800kN 沿海
不小于2600马力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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