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徽城杞梓里能源站建设项目-工艺及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山徽城杞梓里能源站建设项目-工艺及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澄清、修改内容
1.请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3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4)项-其他:①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②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这个要求提出疑问:如第①个资质选“供应商为制造商”,那么第②个是一定要选“供应商为制造商”,还是也可以选“供应商为代理商”。
答复:因①②针对两种不同产品,①②不须同时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如第①个资质为“供应商为制造商”,第②个可以为任意一个。
2.本项目没有关于现场开标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答复: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在开标前到黄山市****
3.现将土建、工艺电气图纸补充上传,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