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梁子湖等13处自然湖泊净水渔业经营权项目(1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XQ-ZC25-17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夏区梁子湖等13处自然湖泊净水渔业经营权项目(1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夏区梁子湖等13处自然湖泊净水渔业经营权项目(1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夏区梁子湖等13处自然湖泊净水渔业经营权项目(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夏区梁子湖等13处自然湖泊净水渔业经营权项目(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从****08时30分到****17时00分 |
获取地点 | 武汉市江夏区湖北众炬创业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203 |
获取方式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元)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09时30分 |
递交方式 | 武汉市江夏区湖北众炬创业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203纸质文件递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武汉市江夏区湖北众炬创业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203 |
七、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净水渔业经营权有偿使用期限):有偿使用期限为30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年后该自然日为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
地址:武汉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湖北众炬创业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203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印佩
(盖章)
思王
招标人或其招标
****22
阳公司22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dfe1969c-d139-462e-9591-fbf67721c89b&inpvalue=&dataSourc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