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勃利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勃利县境内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①大四站镇:废弃采石场修复31.65h㎡。工程建设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生态景观恢复工程及砌筑工程。
②双河镇:治理总面积23.37h㎡,工程建设包括:场地平整工程、覆土种植工程、土壤重构工程、其他设施及监测管护工程。
③青山乡:治理总面积22.62h㎡,工程建设包括:土地平整工程、覆土种植工程。
④勃利镇:治理总面积25.075h㎡,工程建设包括:场地平整、边坡危岩清理、边坡整形、覆土植被恢复等。
⑤小五站镇:治理总面积20.83h㎡。工程建设包括: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监测和管护工程。
2.3建设地点:勃利县****
2.4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
2.5监理服务周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共34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本标段为二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2.7最高投标限价: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247.12万元。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内所有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部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提供连续近三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7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00时00分至****00时00分(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09时00分
7.2线上开标,开标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