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管好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积累,加大社会事业的投入,现决定将点击登录查看八沟北圩双墩南北中心路东侧部分法定林地及树木对社会现状公开发包其承包经营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地点、标的面积、四址范围及承包期:
此次招标的圩堤位于点击登录查看八沟北圩双墩南北中心路东侧,实发包面积9.6亩,四址范围为:东至贲泽余承包的砖瓦厂南侧水面南大圩西界址西侧,西至贲泽余承包林地现栽植最东侧女贞树向东5.5米(由本合同东界址向西151.5米处),在东界向西151.5米处西侧预留东西宽度为4米的现状南北公共生产路,该路乙方不得占用;南至现状东西生产路北界线;北至东段北界址由南界址向北44米处,西段北界址由南界址向北43米处。以上圩堤承包期限为十年,自中标后第三天起算。
特别提醒:目前现状原承包户有树木在地,因砍伐证目前无法办理到位,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现状评估,现状林地树木评估价值为83340元,一旦报名即视同报名人认可树木现状和现状树木的评估值。
二、报名的有关要求:
凡有意报名参与竞标者需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缴纳该标段的诚信投标履约保证金10200元(含现状林地树木评估值83340元认可诚信保证金10000元),缴纳账户:东台市弶港天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弶港农商行(诚信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户行缴纳方视为有效),不接受现金,参加投标者的诚信投标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投标履约保证金,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不予退还。中标方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中标方的按期签订合同、缴清承包款、树木评估值83340元的履约保证金。如不按招标文件约定及时缴纳承包款和树木评估值83340元,视为中标方毁标,同时中标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招标方不予退还,无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在缴清承包款、树木评估值后,本标段现状树木归中标方所有。
本次开标须交款报名人本人参加开标,不接受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如有授权委托,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三、交款方式及有关要求:中标者须在宣布中标后三天内和招标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交清发包期限内承包款、树木评估值83340元,交款方式为一次性交清。如不及时缴纳的,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中标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招标方不予退还,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视为中标方放弃中标的所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后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该林地由发包方另行处置,林地上的资产全部归发包方无偿所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阻拦。未中标人所交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按财务审批程序)无息退还。该林地如有国家政策性补助则由招标方享有。
四、本次发包的标的为林地及相关要求。本次发包的地块系法定林地,中标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擅自对林地开垦种植改变林地用途,中标方应栽植乔木树种并形成美观的绿化带。中标方如私自改变林地用途,不按合同要求栽植成林树种,则招标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并收回中标方承包的本合同的林地,同时中标方已缴纳的承包金不予退还,无偿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需无条件服从招标方提出的解除本合同的任何意见,不作为招标方违约的依据,中止本合同后的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自负,招标方不承担中标方任何损失的责任(由于现状已有树木,本次绿化保证金可不缴纳)。
五、现场踏勘:竞标人可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进入发包林地现场进行踏勘,进一步了解林地所有现状,但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竞标人在竞标时应充分考虑林地资源、现状及市场风险等因素,投标者一旦报名即表示认可本公告林地的所有现状。投标人中标后即视为发包方已将发包的林地移交给中标者(按要求签订合同、缴清承包款后)。中标者自行解决该地块所有现状矛盾问题的处置(包括界址、清障、现状已长树木等)。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问题向招标方提出任何要求,如有纠纷矛盾,则矛盾双方自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招标方无涉。现场踏勘联系人:财资办张先生 ****。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上午9时起至****下午5时止(工作日正常时间)。
报名地点:镇政府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