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2017年),《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20年),《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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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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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选人资质、所需材料及相应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质,有合法的承接中小学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有效登记证书。
2. 商业信誉良好,运行良好,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有一支相对固定的运营团队,研学实践导师持有教师资格证、导师证、教官证等,能提供员工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员工结构、社保购买情况良好。
4. 具备较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和能力,有以往的运营成功案例。
5. 在成都市有固定的自有实践基地,能提供场地使用材料。
6. 能提供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爱国主义、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研学实践课程、特色课程。
7. 具有交通运输资质或提供与具备资质的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合同。
8. 具有食品卫生合格证或提供与具备资质的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合同。
9. 具有一套完整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
(二)规范收费
比选现场接受家长询价,费用收支应符合相关规定。如贫困家庭学生申请费用减免,应予以减免。
(三)落实安全责任
参选单位要认真配合学校落实活动的课程方案、活动路线、安全预案、保险购买等,防止出现不适合该年龄段学生的活动内容或超出活动时间、范围等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为师生购买意外险,投保承办方责任险,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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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初选
根据机构上交材料,学校组织人员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研学机构进入现场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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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选具体流程及要求(仅接受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