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第1次)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原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二、变更内容
1.原询比采购公告内容“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3时30分00秒至****09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现变更为:“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3时30分00秒至****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2.原询比采购公告内容“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10时00分00秒。”
现变更为:“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10时00分00秒。”
三、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雄安新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张东旭、赵雪杰、隗瑶、李佳佳
电 话:****、****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