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加工盐等食品、饮料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 地点 | 交付时间/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蔬菜、水果类物资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江苏省南京市(甲方指定地点) | 合同期限12个月,采用1+1模式签订合同,总服务期限为24个月 | | 2 | 畜禽肉、水产、冻货类物资 | 3 | 米面粮油、牛奶、饮品类、干调杂品类物资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12个月,如供货期内无违约问题,且合同期内前三季度履约考评和满意度均为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续签合同,总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如一个合同期内累计2次履约考评不合格或累计2次满意度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包同时投标,可兼投兼中。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报价折扣率低于85%或高于100%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包1采购规模约920.4万元/年、包2采购规模约2945.3万元/年、包3采购规模约920.3万元/年); 3.本项目包1、包2、包3,每包确定 3 家供应商中标,每月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1 家供应商负责次月副食品的集中配送,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每包3家中标供应商中最低折扣率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详见本公告“十二条、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00 (三)投标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前请认真对照专用文件中“特别提示”有关要求,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随身携带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00 (二)开标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资料格式详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三)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应现场携带并提供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地 址:江苏省 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