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土建施工第TJ-2标段
碎石材料采购项目
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及监督部门审核确认,根据点击登录查看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土建施工第TJ-2标段碎石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一、修改事项:碎石技术指标要求
1、技术指标增加以下要求
集料不得采用可能发生碱-集料反应(AAR)的活性集料。
2、修改集料试验检测规程
原招标文件内容:混凝土粗集料试验检测参照《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
现修改为:混凝土粗集料试验检测参照《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3432-2024)。
3、技术指标删除以下要求
原招标文件要求:“粗集料应由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相关技术要求”删除。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同步修改。
如投标人认为上述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间的,请在三日内向联系人提出疑义,否则视为无疑义。
其余内容不变。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点击登录查看官网物资采购平台版块(http://www.nceg.com.cn/)、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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