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项目为汉江生态城B0103、B0107地块汉江PARK街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是汉江生态城B0103、B0107地块汉江PARK街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汉江生态城B0103、B0107地块汉江PARK街区****
最高投标限价:
1、服务月费:包干价,含税人民币27万元/月,工期9个月,含税总价不高于243万元。
①服务标准:要求乙方按照汉江PARK策划成果的租决文件为依据,提供独家招商代理和品牌服务,招商成果要求符合甲方需求的品牌、档次、比例等要求,于****前完成街区****
②常驻团队配置:团队总人数13人,其中招商团队10人(招商总监1名、招商经理4名、招商专员4名、招商文员1名),品牌服务团队3人(策划总监1名、新媒体经理1名、设计经理1名);若实际人数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数量,甲方将按照实际出勤人员的月费向乙方支付,扣除的部分不再予以补充支付,若乙方在常驻团队之外自行增加人员,甲方不予支付增加人员的月费。
2、招商佣金(非竞争项):
①租赁商户招商佣金计提: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月租金作为招募该商户的招商佣金。招商过程中乙方与商户最终确定的月租金原则上不低于租决文件确定的租金标准,但经甲方批准同意的除外。
②联营商户招商佣金计提:如甲方仅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的,甲方按照所核定月保底租金作为招商佣金计算基数;如甲方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和综合管理服务合同两个合同的,甲方按照所核定月保底租金加月保底综合管理费作为招商佣金计算基数。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 :湖北省襄阳市****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9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或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上述工期含节假日,除合同另外有规定外,合同工期不会因冬雨季、暴风或恶劣天气等原因而延长。
2.3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湖北交投襄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http:****。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
招标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武汉市****
联 系 人:赵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襄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企业最低要求)
企业最低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取得的执照(证书)。 |
备注:1.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取得的执照(证书);
2.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近五年(投标截止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项目招商代理服务业绩。 |
备注:1.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的签订双方单位名称、签订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实质内容)。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 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